飛機垃圾車近些年來,隨著國民經濟的不斷增長,乘坐飛機成為很多人外出的首選交通方式。乘機旅客的增多導致很多地方新建或擴建機場,各航空公司也在采購飛機以擴大自己機隊的規模。民航業的發展增加了對各種配套設備的需求,飛機垃圾收集轉運設備就是其中之一。飛機垃圾接收車作為機場環衛車輛中的一種,其需求始終處于增長的態勢。但是,國內民航缺乏飛機垃圾接收車的行業標準,對進一步控制該類車輛的噪聲、尾氣、節能、安全等方面的性能十分困難,同時為保證飛機垃圾接收車運行及作業時對接飛機安全,有必要制定飛機垃圾接收車行業標準,以便統一國內各生產企業主要的技術和安全要求,指導企業設計和制造符合要求的產品。因此在2007年,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下達國家標準編制任務,項目編號為20078490-T-417。該項目由全國航空貨運及地面設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TC359)歸口管理。受民航局的委托,由國家工程機械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承擔編寫工作。
現階段國外垃圾接收車有前裝載式、側裝載式、后裝載式,同時具有壓縮功能,而國內現用的飛機垃圾接收車基本是自卸式,無壓縮功能,針對現有車型結合國外相關標準,制定了相應的技術要求。
一般要求。對飛機垃圾接收車的整體結構進行了大體分類,包含廂體及舉升裝置、平臺、穩定裝置以及行走部分。
廂體及舉升裝置一節中為增加工作人員在維修、保養的安全性,特設置防止廂體下落的撐桿或其他可靠的安全裝置。另外根據機場內地面不應有污水出現的要求增加防止污水滴落到地面的措施。
平臺一節中增加了對平臺承載能力的要求,即≥160kg均布載荷,此數值由一個人加一袋貨物的質量估算出來,另外根據MH/T6016—1999飛機食品車標準,增加平臺(包括伸縮平臺)超載能力,即均布1.25倍額定載荷后,最前緣的下沉量(彈性變形)≤50mm。平臺前端應設置防撞膠管,當伸縮平臺在水平方向完全收回時,平臺與飛機對接區域正下方至少300mm范圍內應無部件及其他障礙物。此條款可以防止對接飛機過程中飛機垃圾接收車上其他部件擦碰飛機,同時300mm的限值也是防止對接飛機時遮擋操作人員的視野。
穩定裝置。飛機垃圾接收車屬于高空作業類車輛,為了增加其穩定性,特別提出安裝穩定裝置,在收放動作時,工作應平穩、準確,無爬行、振顫、沖擊等現象,且穩定裝置應具有鎖止功能。同時飛機垃圾接收車在行駛狀態下,穩定裝置應保持在完全收起狀態,其最大位移量不應>5mm。此條款根據QC/T52的要求制定,防止穩定裝置在行駛過程中不會意外下降。
行走部分。作為底盤的一部分,標準首先對其軸荷不能超載進行了要求,同時轉向軸及驅動軸軸荷的負荷率要符合GB7258。標準中對等速行駛燃料消耗量、最高車速、加速性能、滑行性能等不做標準限值的要求,但應滿足設計要求。同時為飛機垃圾接收車在對接飛機時的安全性,要求能低速(≤5km/h)穩定行駛,低速行駛時應平穩、無沖擊。
環保要求。此條款根據國家節能減排要求制定,所以對于民航地面設備的排放、噪聲等項目制定了強制性要求。
安全裝置。此項集中對幾個潛在危險因素進行了明確要求,增加了對反光標識的要求,以增大其在夜間工作時的可見度,防止因光線原因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另外,標準還增加了行駛與作業動作互鎖功能。
控制裝置。此項為防止操作者誤操作及飛機垃圾接收車在行駛及作業過程中發生故障時,能讓操作者第一時間發現并采取有效措施。
液壓系統。此項增加了對液壓油缸、硬管以及接頭的要求。
應急裝置。此項是為了當車輛發生故障不能行走或作業時,能夠使其復位且能脫離現場。要求該車應至少配備一套手動或電動應急裝置。
穩定性。此項是根據ENl915-2:2001航空地面支持設備一一般要求一第二部分:穩定性和強度要求、計算和檢測方法制定,要求飛機垃圾接收車在最惡劣工況且抗傾翻力矩為1.2倍的傾翻力矩時,應承受≥75km/h的風速。最惡劣工況指放下穩定裝置,廂體空載且升至最高,登機平臺全部伸出。
可靠性。針對飛機垃圾接收車的作業機構和行走機構提出了作業及行駛可靠性試驗項目,并明確了可靠性試驗要求。
本標準編制按照GB/T1.1-2009《標準化工作導則第一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規定的編寫格式和表述方法;其內容與相關法規和標準協調一致,所定指標科學合理;與國際先進標準相銜接,又適合我國國情,能貫徹實施也具備接收飛機垃圾的功能;在完成其使用功能的同時,編制的重點是使用安全問題;在上述基礎上,再進一步增加其使用的舒適性及便捷性。
作者:王大鵬 王曉波 李會民 呂忠金 張松濤
單位:國家工程機械質量監督檢驗中心